我是刚刚入行的新手。
我本人住在德国15年了,我先生20年。
两年前,有国内香港和东莞地区生意上朋友委托我们购买德国的废旧塑料,当时我们忙了半年,不得头绪,因为欧洲的废塑料市场价格非常透明,在网页股市上面很容易看到每天无数各种塑料的报价,不仅普遍高于国内,而且出手很快,都是仓库提货,现金交易,所以根本无法成交。
去年全年由于跟踪一个利用垃圾废物原料,催化制取柴油的替代能源投资项目,我们认识了德国很多废旧物资回收行业的公司,今年初刚刚50%购买重组了一家小的废旧物资回收公司,才开始对这个行业慢慢有了更多的了解。
很高兴找到这个网上论坛,可以有机会接触到很多国内此行业的老手。
上面那位海关的先生,您确实够狠,哈哈,我有一点不明白的,国内山东一家公司想买我们的农田薄膜,他也说是预付款30%,然后接到船运单的传真件,就可以付款70%,然后,我公司收到款之后,才将船运单原件发给他们。
这样做,我们德国一方的利益是可以得到保证的,但是,存在你说的危险,就是德方欺骗的问题,如果你们给国内公司把关,可以做到,在提货之钱去验货吗?
但是反过来,如果我货已经发出去了,国内方不按照事先协定,支付70%,故意让货物到港不领取,那我们不是也很惨?
对不起大家,因为我是在德国的销售方,考虑问题立场角度会不同。
我看到前面还有人100%付款,意大利公司才发货的,也就是说,我们也可以这么要求国内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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